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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极必反,女权已经逆天到起诉四岁幼儿性侵的地步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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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吾身言非语2026-09-11 17:37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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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抖音扒了一下长沙餐厅揪住4岁男童碰屁股不放的女子的账号,我真是惊呆了——她总共就发了8个作品。

今年2月,她跟顺风车司机吵;6月,跟宿管阿姨吵;8月,跟4岁的孩子吵。几乎每月一场,每场都拍成视频发上网。跟宿管阿姨吵的那次,她直接说“年纪大关我什么事”“年纪大你去死”。

跟顺风车司机吵的视频25万点赞,跟宿管阿姨吵的50万点赞。这次事件直接上了热搜,三条内容涨粉2.7万。有媒体评论说:“这姐妹看来是找对互联网密码了”。

事件本身其实不复杂。 8月26日,长沙某餐厅,一名4岁男童手持玩具枪跑过狭窄过道时,因路窄身体失衡,手部触碰到了女子小熊的臀部。监控显示,男孩动作连贯、未作停留,是无意识触碰。

一个4岁的孩子,连性别意识都没形成,你管这叫“故意摸臀”?

事发后男孩父母当场道歉并赔付医药费。有关部门三次调解均未成功。女子坚持走诉讼流程。

可女子自己做了什么? 她追上男孩勒住其脖子,导致孩子脖颈出现勒痕和淤青。男孩父母表示可以接受她的诉求,但前提是她先为勒伤孩子道歉。她拒绝,称孩子受伤是挣扎所致,非自己主观故意。

有网友说得直白:“她用‘故意’给4岁孩子定了性,却用‘非故意’豁免了自己。”

好在评论区还是有正义感的人多。有人质疑她“跟顺风车司机斗,跟宿管阿姨斗,现在跟4岁小朋友斗”。更有人直言:“好一个不是我主观=抛开事实不谈”。


下面我说两句个人见解。

首先,为什么我要把这件事定义成女权造成的?

因为女权确实是真实存在的,并且我十分确定这个女人的确在使用她女性的权利,这并没有问题,使用自己的权利是每个人的自由。

在中共国的法律法规里,很明显只有女人被性侵的判责。而没有男性被性侵的判责。所以这就算不是女性的特权也属于是女权的一种明证。

其次,女权在现在的社会被极度滥用,我一个人权都无法保证的男人,需要再给女权让路?就像罗翔讲的那个紧急避险一样,我他妈的被困在深山老林快被饿死了,吃个一级保护动物大熊猫也是合理的。

甚至这位小仙女都要扛着女权大旗要挑战未成年人保护法了,就挺离谱的。

最后,聊一聊所谓的男女平等。那么我问一下人和动物平等吗?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一套平等吗?不存在了?就连中共特权独裁阶级天天都在喊美帝霸权主义,你问问习近平觉得中美平等不?

说到底,人的欲望是无尽的,人性也是自私的,所以任何行为都要掌握住尺度,不然就是物极必反!过犹不及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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